7月7日,商之都为给消费者营造轻松、愉悦的购物环境,树立良好的卖场形象,结合多年商场管理实践经验,研究印发了《关于印发商之都背景音乐及店内广播管理办法的通知》。
办法明确各门店百货经营区域一律统一音乐和广播,模特走秀等活动确需另行播放音乐的,须经门店专门批准,并统一广播室每日操作流程。
背景音乐选用原则为:根据门店定位、目标消费群体的不同特点,一级门店适宜播放古典、高雅的音乐,二、三级门店适宜播放经典、悠扬的电子音乐、民族风格音乐及中外流行音乐;根据消费者购物的心理,应遵循“多缓少快无悲腔”的原则,即多播放优美舒缓的乐曲,少播放节奏速度快的乐曲,禁止播放悲伤乐曲或歌曲;同时对店内广播的迎宾词、送宾词、温馨提示等广播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。
统一背景音乐,是成熟商企深入企业文化精致管理的不懈探索。商之都同时要求各加盟店参照此办法执行。 (商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