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早的合伙人诞生于10世纪前后的意大利、英国等国家。当时海上贸易很赚钱,有人说,我想做这事,但我不懂航海,我可以出钱,另有人说,我懂航海,但我钱不多,我可以出力。于是,两者展开了合作,利润各半。自然而然地,这就逐步形成了资源互补下的利益共同体。
经了解,今年以来,徽商糖酒公司通过引入“合伙人”模式,不仅促进了糖酒公司酒水等产品的团购销售,也让更多的非公司员工及团体参与到公司的团购销售中,闲暇之余的推荐促成销售后而获得一定不菲收入。
据糖酒公司合伙团购负责人介绍:非徽商糖酒公司员工的自然人或团体单位,均可以作为外部合伙人,参与到团购业务中,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、雇佣、承包等商业关系或劳动关系;“合伙人”签约后业务不限于销售糖酒公司所有商品,销售产品的毛利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,按月度结算提成,也可按年度档级结算提成(提成不含特殊资源商品销售)。
“我现在退休了,也是朋友需要用酒,我推荐了徽商糖酒的酒水,朋友们感觉性价比还不错,顺便挣个几百块可以补贴家用,”退休员工王大姐脸上露出洋溢的笑容。
文/图:朱阳升/那小盼
初审:陆梅香 复审:刘卫东
编辑:张静